声明人:何惠清、王五元
我服从了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共产邪恶高压,我的及家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决心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