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正德
在邪恶迫害下,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