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翠英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要跟上正法進程,一修到底,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