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民花
99年7.20后,在邪恶的压力下,写过所谓的“保证书”,签过名,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一个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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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