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瑞英
7.20以后,签了所谓的“不炼法轮功”的字,全部作废。今后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永不走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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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