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明亮
在邪恶的无理迫害下,违心的签了字,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定走师父安排的路,加倍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