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乃秀
在看守所,由于被人心带动,同意了犯人替我写的所谓“保证书”,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走好今后每一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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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