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苗淑恋
从99年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我和家人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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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