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志宇、王玉旭、李桂琴
1999年7月20号以后,曾经在单位保卫科的“不炼法轮功”的表格上签名,声明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