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鑫
以前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从今以后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尊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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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