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锦洲
在劳教所高压洗脑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跟上正法進程,加强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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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