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长苓
我于99年在单位被迫害时,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以及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