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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徐金凤

    我于九九年十月因证实大法而被捕入狱。开始时我表现得很好,向他们洪法,讲清真相。可是到了二○○○年一月却让邪恶钻了空子,违心地在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的逼迫下写了“保证”,后来被单位领导和家人出钱保了出来。

    我认为这不单单是个人修炼好坏的问题,自己当时的行为简直是对大法犯罪。由于当初不知怎么做好,再加上心灵深处有潜在的执著,一念之差,走了歪道。

    出狱后看到《李洪志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的讲法》,我流泪了,我知道自己错了,同时为自己写过“保证书”感到汗颜!现在想起来自己做得多么差呀,写“保证”的念头是人的变异思想支配而为的,是自己学法不深、对师尊大法的内涵理解不彻底而至。不知不觉给大法抹了黑,给自己的修炼造成了污点,我痛悔不已!认识到自己还有潜在的执著没放下,才被邪恶拉下水,差点把我们这些修炼人淹死,自己还不悟,有的还邪悟,多么对不起救度我们出苦海的伟大师尊啊!我决心给自己的错误和污点来个大冲洗,我在新世纪到来之际去了北京,到了中南海。我心想绝不会向邪恶势力妥协!在正法时期做师父的好弟子!用实际行动维护大法,尽一个大法弟子应尽的职责,做大法弟子应做的一切,发挥好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

    我在此郑重声明:已往写的“保证”全都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3/16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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