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兰
1999年12月及2001年8月被邪恶迫害在看守所,被迫写的“保证书”及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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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