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洪伟
我于1999年8月在高压迫害之下违心的给邪恶写过的不炼功“保证”全部作废。从新回到修炼中,继续修炼法轮功,做好三件事,并加倍弥补被迫害中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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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 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