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艳秋
在一切高压迫害下(拘留、劳教、洗脑)所说、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