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美荣
在邪恶迫害下,在看守所和洗脑班被迫所写、所说的一切对不起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