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慧方
无论我家人何时何地代我所说、所写的凡是对大法不利的语言、文字一律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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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