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芬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违心的写了“保证”,在此声明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