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万翠花、李小英
在99年以来,我被邪恶迫害时,说过的一些不利大法的话“不学法、不炼功”,盖的手印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