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翟鹏
在99年7.20以后所说、所写、所做的所有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行为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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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