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兰英
99年7.20期间,在邪恶的逼迫下,我违心的写了不炼的“保证”,我现在声明作废。以后坚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