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丽华
我被迫害中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继续走修炼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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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