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洪普
被迫害中所有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紧随师尊,按照师尊的教诲做好三件事:学法炼功,发正念,讲真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