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秀芳
高压迫害之下,说了一些对大法,对自己修炼不严肃,不该说的话,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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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