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曾四玲
99年7月20日以后在单位写过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保证”,特此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