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璋、包静宜
99年7.20后我在压力下,给单位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今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