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彦波
2000年在拘留所里和单位里所说、所写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