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琴
被绑架到派出所、拘留所、洗脑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