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孟阳、扬玉娥、学春
在强制压力下,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