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姜桂兰

    2001年春节过后,我与功友去开发区发“自焚”真相传单,被恶人告发“110”,被抓到开发区派出所,进了派出所它们就把我俩各分开铐起来,在派出所里我没有配合邪恶,到了晚上六点半后把我俩送到看守所。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精进,放不下常人的执著心,特别在亲情这一关上放不下执著,所以做出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情,给大法造成了严重损失。出来后,自己内心非常的痛苦,无脸面对慈悲伟大的师父,只能用泪水洗擦自己的污点。在忏悔之后,自己就开始认真学法、背法,跟上正法的进程,加倍弥补对大法的损失,放下常人所有的执著心,坚定正信、正念,珍惜万载难逢的正法修炼和机缘,走好最后的每一步,坚修大法紧随师,一修到底,圆满跟师还。现在,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所说的违背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3/16493.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