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庞传芬
本人曾写下的“不修炼大法”的签字作废。决心继续修炼,维护大法。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