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白兰桂
自己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努力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