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大朋
我小学时学校叫我签名,说法轮大法是某教,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大帮哄就签了名。我现在郑重声明签名作废。今后明是非,辨善恶,顺应“真、善、忍”做一个好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