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黑
我曾经销毁过大法录像带,我现在认识到了错误,在此表示忏悔!今后明是非,辨善恶,顺应“真、善、忍”做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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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