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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邓淑琴

    我于2000年7月和几个功友去北京上访,途中乘警发现我们是炼法轮功的就马上通知当地派出所。我们被非法送進拘留所关押1个月。2001年1月我又被邪恶骗到洗脑班强行洗脑。当时我在头脑不清醒时写下了“悔过书”。我家人又被迫交了2000多元钱(连洗脑班上买的电视机、vcd的钱都要我们出),邪恶才肯放人。我在此严正声明,以前在头脑不清醒时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按照师父安排的路走,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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