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付莲芳 我1998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变化很大。 99年7.20,江氏集团发动了一场惨无人道的铺天盖地的全国性的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自己两次被抓進洗脑班,一次進派出所,被逼迫写了“保证书”、“悔过书”(别人代写代签的)。通过学法修炼,進一步认识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认识到师父传的法轮大法才是正确的,在这里我要发自内心的喊一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特此严正声明:“保证书”、“悔过书”作废。从此以后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