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穗
99年7.20后,在邪恶逼迫下写了“保证书”。严正声明:以前在邪恶的逼迫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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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