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汉珍 我于1996年4月得法,身心受益很大。19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疯狂迫害和单位的高压下,交了部份大法书籍,并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做了不应该做的事。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师父,坚修大法,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