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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陆佩贤 在2000年本人去单位领工资,当我把个人的印章递给财务人员时,财会人员同时在他们事先准备的一张“不炼或不出去炼法轮功”的表格上同时盖了我的印章,自己如果不同意就不发工资。声明:我盖的印章,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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