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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淑惠、陈淑贞 1999年9月派出所找我,让我写个“不炼功的保证”,由于自己当时学法不深,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严正声明:我当时写的“不炼功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严格以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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