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淑文
我服从了邪恶的残酷迫害,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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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