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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齐芳 在2003年3月,我由于学法不深,产生怕心,被邪恶钻了空子,在派出所“保证书”上签了字。现深深忏悔,觉得不符合大法要求。声明: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以后更加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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