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芳
我以前修炼法轮功时,家人在邪恶的恐吓下代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在家人已认识到法轮大法好。严正声明:过去家人代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作废。从新走入修炼的行列,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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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