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社芳、许同社
以前在恶党邪恶的迫害下,所写过的“保证书”、“悔过书”或做过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此郑重声明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今后要勇猛精進,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