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新校
99年7.20以后,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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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