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黎艳红
我曾由于学法不深,没有清醒的认识邪恶的迫害与干扰,促使单位要挟我家人以他的工作来监控我,并写了“保证书”。现声明作废。排除干扰,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