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先
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我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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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