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永生、杜国美
以前我们曾经向邪恶签过字,交过大法书籍,自己的言行不符合大法的标准,为了洗刷自己所有的污点,特此严正声明签的字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