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姚玫桂
99年7.20以来,在邪恶的迫害下,向邪恶交过大法的书、师父法像等,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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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